人的一生注定短暂。人类必须是一代一代地生,一代一代地死。那麽就让自己与时尚有点关系吧。这似乎同本性驱使有关,努力给时尚划个范畴。时尚是社会的浮光掠影中的前端,是泡沫中最诱人的色彩,可以划入泛文化圈子。时尚本身没有什麽意义,但它能带动相关産业的蓬勃发展,比如服饰、餐饮、娱乐、模特、广告、四类媒体等等,这非常重要。
既然回答不了根本问题,我们可以绕过它。可以做做怎样才能让自己时尚化的事儿,这似乎“简单”一点。改一下哲学家萨特的话,就变成了:“你感到你是时尚的,你就是时尚了”,时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只要在这个时代潮流中,做到与他人不一样就行了。
然而,在日常生活中,许多人并非爲了自己的感觉生活,而是爲了他人、他物活著,发生生命中的物事。这样时尚就由给人看和看别人两部分构成。人的社会性多了,感觉被罩上了阴影。对时尚的感知一迟钝,跟时尚的关系就被扭曲,对时尚的渴望就更加强烈。在被动的生活中间,虽然也在谈论时尚,追求时尚,却总觉得常常落後他人一步。
其实,这许多人就是你我他,就是生活在时尚时代的我们。因爲我们出发时就迷了路,在追寻时尚时模糊了对它的认识。于是,就有“另类”一族玩命地标新立异:女孩光头,做美女作家,从语言出格到行爲出格到言必称“性”,并身体力行,坦言随著自己的感觉走。其实,不用别人怎麽提醒,过几年她只要能回头看看自己,就会感到当头一棍。所谓“另类”不过是“另累”而已。一个人如果不服从心灵,他的“另类”真的会很累。
再如,当下突然热起来的小资阶层,他(她)们的那种小资状态又是什麽“姿”?表面上他(她)们形成一个圈子,从大都市蔓延开来,热在电视屏幕、网上和报刊版面上,可从根本上而言,这种先天缺钙的阶层以他(她)们的姿态生活,并不能让生活沸腾起来。不信,去问问那个小资老女人张爱玲,那个浑身被旧上海情调浸泡出来,受过最西式教育、能够用英文写作的小说家,刚到美国时,总一意孤行地穿著明清的宽袄大袖,那些有宽阔鲜亮的滚边的袍子,行走街头,许多人驻足参观她的风韵。深得小资精髓了吧?可最终她幸福吗?还不是成了一个悲剧型的怨妇。
时尚是什麽?
时尚不是外在的,而是内涵。是精神,是感悟,是理解,是态度,是能给人积极向上的。
在每一个时代只有一种最恰当用不落伍的形象,那就是跟上潮流,但不显得盲从。